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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积极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22-1-19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催生了大量新的就业形态,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成为就业的主渠道,例如网约车、外卖等从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也属于职业伤害易发多发人群,对此类从业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障需求十分迫切。由于平台的用工形式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就业方式相对灵活,企业用工主体构成和关系复杂,企业用工形式和分配方式多样化,大量新业态从业人员难以与企业直接确认劳动关系,无法纳入现行工伤保险制度保障范围。

  随着新业态从业人员规模的扩大,其职业伤害保障缺失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关注。2021年7月,人社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提出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的平台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2021年12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江西省人社厅等8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决定在景德镇市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探索解决“景漂”等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问题。2022年1月,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出台《景德镇市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行办法》,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参保范围、筹资缴费、待遇标准、经办服务等实行统一管理,筹资和保障水平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景德镇市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行办法》对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的参保范围、缴费标准、保障范围、伤害认定、待遇项目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以后“景漂”、外卖小哥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就可以通过平台、劳务代理机构、托管服务机构代办参保登记,每月缴纳10-30元,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最高可享受50万元的伤亡补助金。景德镇探索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填补了现行工伤保险制度的缺失,保障了伤残职工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适应了新经济、新业态发展需要,对促进就业、保障职工健康有重要意义。同时,通过风险分担,有效减轻用人单位工伤事故负担,优化了企业发展环境,实现了企业、职工、社会三方共赢,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省人社厅将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强调度指导,不断完善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相关政策措施,争取尽快将这项民生实事惠及广大新业态从业人员,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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